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方案
发布人:郎建中 发布时间:2020/05/10 点击: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方案
(讨论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高中课程方案(2017版)》和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依据我校高品质示范高中创建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我校对学生发展的评价主要包括两个评价,一是综合素质评价,详见《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学业质量评价。针对的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过程,在认知、情感、技能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变化程度和发展状态。
一、总体框架
根据学生发展需求,在整合原有升学预期评价的基础上,采用我国高校和欧美高中普遍实施的学分绩点制,尝试将绩点评价与学分评价结合,把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在一起,形成对学生学业质量的总体评价。
评价 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内容指标 | 评价 呈现 | |
学科升学预期评价 | 成绩与学业水平考试、统一高考考试的匹配度 | 在学科重大考试中的成绩 | 期中考试 期末考试 | 总分和名次 |
学科学习经历评价 | 参与学科课程学习的时间评价 | 1学分/18课时 | 达到课时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 学分 |
学科学习质量评价 | 学科学习过程表现评价 |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 | 课堂表现、自主学习、作业情况、单元检测等 | 绩点 |
学科学习结果性表现评价 | 在学科重大考试中的表现 | 期中考试 期末考试 |
每学期评价1次,采用学分绩点制评价方法,结合升学预期评价,针对学生在基础型课程学习经历、学习质量进行定量评定。
二、升学预期评价
1. 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科目的预期评价
主要针对学业水平考试中的8个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六门学科中的非选择性科目,加上信息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等。
考试内容以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考试原始分在60分以上,都将认定为合格。
2. 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的预期评价
主要针对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选择)。
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国家和省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主要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总分值为750分。其中: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
物理或历史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其余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为100分,以等级分计入总分。等级分是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对于某一再选科目,考生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
具体转换规则和步骤如下:第一步,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B、C、D、F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第二步,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段,从而将考生的等级转换成了等级分。
根据6个科目的成绩,计算总分数,进行排序和排名,进一步分析与学业水平考试和统一高考考试的匹配度。
三、学分认定办法
采用基础学分+奖励学分的办法。
1. 基础学分评定
基础学分是学生选择定的学校课程体系中的相关课程,通过课程考核后所获得的学分。大致为每18个课程1个学分,具体见《省前中课程体系》和每学期的学校课程设置方案。
基础学分的认定条件:①达到课时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②相关课程的考试(考核)为合格。
2. 奖励学分评定
奖励学分注重评价学生个性特长,突出学生间的差异性,同时体现学校创建高品质示范高中的需要。
奖励学分包括竞赛获奖(学科类、科技类、综合类)、荣誉称号、其他证书等得到学生和社会认可的特长发展方面的学分。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中登记的相关信息,获得国家级(1-3等奖)、省级(1-2等奖)、市级(1等奖)奖项的,分别给予3、2、1的奖励性学分。
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含校本课程8学分)。
四、绩点评价方法
绩点评价包括学科学习过程的表现评价和学科重大考试的表现评价两个方面。
1. 学科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评价
学科学习过程表现评价包括四个方面:课堂表现、自主学习、作业情况和单元检测。
课堂表现占5分,由任课老师分成A、B、C、D、F五等进行评定,分值为5、4、3、2、1,比例限定为30%、50%、14%、4%、2%。
自主学习占5分,由同学互评得出,按A、B、C、D、F五等进行评定,分值为5、4、3、2、1,比例限定为30%、50%、14%、4%、2%。
作业情况占5分,由任课老师或作业管理系统得出,按A、B、C、D、F五等进行评定,分值为5、4、3、2、1,比例限定为30%、50%、14%、4%、2%。
单元检测占5分,根据单元检测或平时考试成绩得出,按A、B、C、D、F五等进行评定,分值为5、4、3、2、1,比例限定为30%、50%、14%、4%、2%。
2. 学科重大考试的表现评价
期中考试占40分,根据考试原始成绩进行折算得出,满分150分科目原始成绩乘以27%,满分100分科目原始成绩乘以40%。
期末考试占40分,根据考试原始成绩进行折算得出,满分150分科目原始成绩乘以27%,满分100分科目原始成绩乘以40%。
3. 绩点换算
将学科学习过程表现评价与学科重大考试两项分数相加,得出学生的总评分数(满分100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下列比例确定等级,并折算成绩点:
总评分数比例 | 等级 | 绩点 |
前30% | A | 4 |
30%-80% | B | 3 |
80%-94% | C | 2 |
94%-98% | D | 1 |
后2% | F | 0 |
如果仅以合格计算的课程,合格绩点为3,不合格绩点为0
学期绩点=(课程1绩点*课程1学分+课程2绩点*课程2学分+课程3绩点*课程3学分……)/(课程1学分+课程2学分+课程3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学生在校三年的绩点实行浮动制,即只有每学期的总评分数不但提升,绩点才会上升,否则会绩点会下降。
五、组织与管理
1.组织与管理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黄惠涛、秦春华
副组长:陆亚东、蔡卫东、苏建立
组员:郝干伟、顾松、李春、蒋建红、王美娟、管黎平、陈扣余、管友立、方海燕、陈国祥
具体由课程发展中心执行学生质量评价。
2.操作流程(待修改)
3.评价质量管理
引导学科教师高度重视学科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性评价,多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与状况,积累评价素材,形成评价证据。根据要求,形成不同等弟的评价数据,并将表现性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体现在成绩报告单中。
提高学科重大考试的命题质量,建设双向细目表,对考查的知识点、能力项和水平级进行详细说明。提高学科教师的命题水平,创新试题材料与情境,保证考试的效度、信度与区分度。
4.建立评价报告制度
建立新的成绩报告书,鼓励学科老师开展表现性评价,撰写学科评语。建立学业质量管理系统,使用电子方式及时、准确、个性化地传递学生发展信息。提供正式的学分绩点评价数据报告,供学生申请国外大学之用
5.广泛应用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运用于前中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多元评价各单项优秀学生的评选等。通过评价的导向性、激励性和制约机制引导学生既要具备作为“智慧选择”人良好知识素养和能力素养,又要具备作为“卓越发展”人的个性特长和独特的知识能力结构。
学分绩点制管理,是新高考背景下满足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校学分绩点制管理,旨在评价过程中充分挖掘学生特长和闪光点,并及时提醒存在的不足,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附:美国高中的绩点计算方法